新股投资的原始股骗局
近年来,随着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上市公司股票发行的速度越来越快(股权分置改革前),从而也引起了投资者对“原始股”的热烈吹捧。由于证券市场的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的“溢价”效应,及“原始股”高利润的诱惑,使众多不明真相的投资者特别是中老年投资者盲目跟风,从而引发了较多风险。笔者认为,之所以投资者在“原始股”的购买上屡屡“受损”,除了承担发行“原始股”的中介机构本身的不规范运作之外,还与投资者的投资风险意识不强有关。因此,在“原始股”投资问题中,掌握一定的识别技巧是非常有必要的。
第一,选择合法的证券经营机构。证券市场中挂牌交易的证券投资品种,都有严格的上市准入门槛。凡是投资者遇到“没有管理层批准文件的证券”应避而远之。
第二,注意推销人员的推销行为。凡是非公开发行的证券,一般都是较为隐蔽的,并不为市场所熟知,更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合法的经营证件,其来电、信函、上门服务等应当谨慎看待。不应被推销“原始股”的咨询人员的激扬文字和花言巧语所迷惑。
第三,选择投资证券应充分考虑其流动性。股份只能流入不能流出,这样的“原始股”存在着明显的欺骗投资者之嫌。作为一个规范的证券市场,其挂牌交易的证券投资品种,其流动性是第一位的。而“原始股”则因其根本就不具有合法的流动渠道,只能通过“私下转让”的方式进行,而这正是其“软肋”所在。投资者在投资“原始股”时,由于对证券的高流动性估计不足,从而陷入“只要能够转让就可以购买”的误区。虽然投资者可以从中间的转让环节中获取一定的差价或得到一定的分红,但却无法判断自己手中的“原始股”,在多次转让之后,是不是接到了最后一棒,而最终使“股权证”成为废纸一张。
第四,高额分红应引起警觉。为了更好的吸引投资入会购买“原始股”,中介或咨询机构往往会有一至两年的分红承诺,并积极进行兑现,从而诱使投资者投入更多的资金。其实这只是一个“诱饵”和精心编制的一个“圈套”而已。面对购买“原始股”中的高分红,投资者应当进行一番细致的实地调查和了解,并对其投资运作水平进行研究和论证,从而避免走入误区。
第五,法律中的“模糊概念”应搞清。其实,只要稍有法律常识的投资者,都会对《证券法》和《公司法》中有关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条款有所了解。并不是所有带有“股份”字样的公司,都是允许发行上市的公司。其实,上市股份和非上市股份最根本的区别就是可流通和不可流通的问题。另外,以修改后的新《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等条款作为投资者持有“原始股”的合法外衣,也应三思而后行。
第六,签订合同应谨慎。为防止购买“原始股”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风险,投资者即便没有投资的眼光,也应当有防范风险,维护自身权益的技能。在选择 “原始股”进行投资时,应当把签订合同这一重要环节作为解决纠纷的重要手段。因此,签订合同过程中一定要把“股东身份”、“款项结算”、“承诺事项”、“违约责任”等重要内容界定清楚,从而在发生纠纷时能够争取维权上的主动。
申购新股应注意的问题
作为一个成功的投资者,顺应市场、时刻关注着市场和政策的变化,是其投资生涯的必然要求。新股发行从市值配售过渡到现金申购,投资者如何应对市场的变化,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首先必须要了解并掌握新办法中的具体规定,并注重上网定价的发行流程。 比如《办法》中明确资金申购遵循“一经申报,不得撤单”的原则。投资者可以使用其所持的证券账户,在申购日向交易所申购发行的新股,除法规规定的证券账户外,每一个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重复申购除第一次申购为有效申购外,其余申购由交易所交易系统自动剔除,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沪市规定每一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不少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次社会公众股上网发行数量或者9999.9万股。深市规定申购单位为500股,每一证券账户申购委托不少于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本次上网定价发行数量,且不超过999,999,500股。具体申购时间为T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等等。
其次,要注重一级市场的相关风险。随着新股发行市场化的推出,投资新股没有风险、包赚不赔将成为历史。在新的发行体制下,市场化因素将更为明显。所以投资者要重视对上市公司基本面的研究,注重相关机构的一些研发报告,以规避一级市场的风险。
再次,要学会“变招”,改变过去的选股思路和投资策略。随着新股发行新政的推出,市场的投资思路将发生根本性的转变。即从奉行坐庄,逐渐向价值投资转变,注重上市公司的基本面、研究基本面将会被市场接受和推崇。比如习惯于一级市场“打新”的投资者,由于申购中签而进入二级市场后,因厌恶风险的本性,使他们会主动关注那些风险较低、业绩较为稳定、回报率较高的蓝筹公司,从而引导整个市场的二级投资者回归理性,转变那种“重技术面,轻基本面”的选股思路。
另外,随着新股发行日益临近,一方面市场上各路人马开始调整持仓结构,各机构会从手头累计涨幅较大、后市潜力预期小的个股中腾挪出资金,空出仓位,虚以迎新。另一方面,机构投资者对新股发行可能带来新的优质上市公司有着较为强烈的预期,那么质地较好的新股上市时无疑会对机构已经持有的同类个股产生“挤出”效应,从而给这类个股的股价带来压力。随着新股发行日期的日益临近,投资者要注意回避此类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