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网竞价发行是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利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由主承销商作为新股的唯一卖方,以发行人宣布的发行底价为最低价格,以新股实际发行量为总的卖出数,由投资者在指定的时间内竞价委托申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以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发行价格并发行股票。
基本要求
采用上网竞价发行方式须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基本要求,具体为:
(1)上网竞价发行股票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决制止少数机构、个人利用资金优势或合谋操纵发行价格。
(2)上网竞价方式是可选用的新股发行方式之一,具体发行方式的选用,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3)发行量在1亿股以下/8000万股以下/5000万股以下/其它的发行人,在目前市场条件下,建议不使用该发行方式。
(4)经核准选用上网竞价方式的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和发行公告中充分披露信息。
基本规则
(1)竞价发行底价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申报认购价格以每0.10元为一个价格价位。低于竞价底价的申购为无效申购。
(3)每个股票申购帐户的申购量不得低于1000股,不得高于公开发行量的千分之一。超过1000股的须为1000股的整数倍。
(4)每个股票帐户只能以一个价格申购委托一次,一经申购委托即不得撤消。
(5)每个股票帐户须按照所申报的价格和认购数量预先足额交纳认购款。
(6)当有效申购量等于发行量时,按发行底价发行。
(7)当有效申购量少于发行量时,按发行底价发行,余额部分由承销团包销。
(8)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申购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公告发行价格。
(9)申购、清算、交割等程序与现行上网定价发行方式相同。
(10)当主承销商与发行人预测网上竞价发行新股募集资金量超过或不足所申报资金需求时,所筹集资金超过了规划中项目资金需求时,或尚不能满足规划中项目资金需求的,应在发行方案中详细说明其多余资金使用的备选项目及资金管理措施,或缺口部分的来源及筹资方案落实情况,并披露其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未披露盈利预测的,应详细披露上述情况的影响。将发行方案报经发审委审核后,方可实施。
确定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由主承销商和发行人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并可自主选择以下办法之一或其它符合要求的办法:
(一)申购倍率改进法
在申购结束后,证券交易所根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事先确定并公告的、不低于10%的扣除比例,按申购价格从高到低对申购量累计统计,当累计达到上述确定的扣除比例之后,该比例所在的临界申购价格(下称“扣除临界申购价格")之上的(不含临界价格)所有申购视为无效申购。
在作完上述处理之后,证券交易所根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事先选定并公告的超额认购倍率,对投资者高于底价的预约申购按报价由高到低排序。当某一申购价位上的累计申购数量达到超额申购倍率所对应的股票发行数量时,此价位即为新股发行价格。位于该价位以上(含该临界价位)与扣除临界申购价格之间的所有申购均视为有效申购。主承销商对所有有效申购按相同比例配售新股或采用摇号抽签的方式配售新股。
若按扣除比例扣除后,底价以上累计申购量达不到发行总量时,上述扣除一定比例申购总量的行为自动失效,所有申购者按发行底价参与抽签或比例配售。(比例配售不保证满足“千人千股”原则)。
(二)基准价格法
在申购结束后,根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事先确定并公告的方法确定基准价格,以基准价格为中心、以0.10元为一个价格变动单位向基准价格上下移动扩大价格区间,直至累计申购量满足拟发行总量为止,在上下两个临界价位(含临界价位)以内的所有申购均为有效申购,最终发行价格确定为低于基准价格的临界价格(下临界价格)。
1.当临界价格以内申购量等于拟发行量时,所有有效申购按其实际申购数量配售新股;
2.当临界价格以内申购量大于拟发行量时,主承销商可以采用比例配售或者抽签的方式确定每个有效申购实际应配售新股的数量;
3.当基准价格上的申购量大于或等于拟发行量时,发行价格即为基准价格,主承销商可以采用比例配售或者抽签的方式确定每个有效申购实际应配售新股的数量;
4.当所有申购量累计小于或等于拟发行量时,确定发行底价为发行价,所有申购均按其实际申购数量配售新股,余额部分由承销团包销。
基准价格的确定可选用以下方法的其中之一:
(1)中位价格法
根据统计学中位数原理,以中位价格为基准价格。当中位价位为两个时,以二者算术平均价确定为基准价格。
(2)算术平均价格法
即以算术平均价格确定为基准价格。具体公式是:
算术平均价格 = Σ每笔申购价格/总申购笔数
(3)加权平均价格法
即加权平均申购价格所在价位确定为基准价格。具体公式是:
加权平均申购价=(∑每笔申购价格×每笔申购量)÷∑每笔申购数量
(三)完全竞价法
在申购结束后,主承销商对投资者的全部预约申购按报价由高到低排序,当某一申购价位上的累计申购数量达到股票发行数量时,此时的价格即为最终发行价格。该价位之上的投资者按实际申购数量和最终发行价认购新股。
当最终发行价价位上的投资者为一人以上、且该价位上的申购量大于可售量时,主承销商可采用摇号或同比例配售的办法分配新股。
参与“集体”打新股理财品 选择申购时间与个股
“5·30”后股市大幅动荡,陈先生较早从二级市场撤退,保住了上半年的大部分收益。从大盘的历史表现来看,历年三季度市场走势都相对低迷,即便在去年的大牛市中,三季度也是表现最差的阶段,再加上“5·30”后市场持续动荡,而成交量则不断萎缩,陈先生判断市场短期内很难重新回到上升通道。但在二级市场萎靡的同时,新股的表现却丝毫未受影响,不少新股上市首日涨幅惊人,不愿意让手中资金闲置的陈先生于是决定转战一级市场申购新股。
从5月31日申购实益达开始,至今陈先生已经参与了4只新股的申购,但是当被问及收益情况时,陈先生却是一脸苦涩,“一股都没申购到过,还谈什么收益”。陈先生目前账户中的资金约有50万左右,在他看来数目已经不少,但四次申购却无一命中,这让他有些郁闷。
其实类似陈先生的情况在新股申购过程中并不少见,尤其是近期,二级市场的持续动荡让不少投资者转投一级市场,从而使得新股中签率进一步降低,手中即使有个几十万的资金,但多次申购都空手而回的情况并不少见。最近申万证券研究所的一份报告也证实了这一点,根据该报告的数据,今年上半年网上新股认购中签率由2006年的0.53%降至0.33%,沪市平均中签1000股所需资金约为210万元,而深市平均中签500股所需资金更是高达445万元。
在中签率如此之低的情况下该如何提高新股申购的收益率呢?分析人士指出,对于个人投资者来说由于手中资金量有限,可以参加以各大银行、券商乃至信托公司推出的以申购新股为卖点的理财产品,这类理财产品由于资金量大,参与网上申购可以确保申购到一部分新股。根据上半年的数据,网上申购的年化收益率也能够达到10%左右,远远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作为一项基本无风险的理财产品,这一收益水平应该说是相当可观的。
虽然知道市场上有不少以申购新股为主的理财产品,但陈先生却并不准备加入,原因很简单,他虽然不看好近期的市场表现,但他认为中长期来看,A股市场仍会持续向好,而目前市场的各种理财产品大多以一年为限,一旦加入后短期内难以退出,如果二级市场出现较好的机会则就会因为手中缺少资金而错失良机,因此陈先生还是决定自己去申购新股。
对于陈先生这种情况,分析人士指出,如果能把握住新股申购的一些技巧,个人投资者也能在资金量有限的情况下获得更多机会。从时间上来看,选择交易日的中间时段往往能提高中签率,如10:30—11:30或者13:00-14:00;从资金使用上来看,如果有几只新股同时发行,要集中资金申购一只新股以提高中签率,另外大盘股的中签率相对较高。如果几只新股接连发行,那么可以选择时间上靠后发行的个股,由于资金大多集中申购前面几只个股,相对来说后面发行的个股中签率就有可能上升。

